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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上午,乐清市市场监管局15个基层站所出动9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猪肉价格监管专项行动,对该市68家农贸市场的全部猪肉经营摊位进行价格检查,查获2起哄抬猪肉价格案。
据了解,在清和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一摊位销售的五花肉、后腿肉、前腿肉为55元每斤,排骨75元每斤,较市场上白条猪批发价格35-38元每斤,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0%,50%;在南马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一摊位销售的普通猪肉为55元每斤,排骨65元每斤,较市场上白条猪批发价格35-38元每斤,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0%,41%,两个当事人销售的猪肉,均明显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涨幅,其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当日予以立案。
连日来,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猪肉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应对,一方面与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协调沟通,增加猪肉供应,确保市场上猪肉供应平稳有序;另一方面紧急向市场经营户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全面落实猪肉明码标价,告诫经营户不可哄抬物价,不可散布涨价谣言。当下,乐清市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紧张心理,妄图大发“疫情财”,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各经营户不得趁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之机,大幅提高防疫用品、食品、粮油、蔬菜、肉禽蛋等生活必须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要积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利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升自我维权意识,共同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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