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交警“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讲好“三能”故事,树立“三能”典型,打响“三能”品牌,温州公安交警开设专栏,记录和展示全市公安交警广大民警、辅警践行“三能”精神,实干争先、担当率先、冲锋在先的点滴日常,全面展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一小时破案获锦旗 10 月18 日上午,林女士专程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交警王畅手中,并表达感谢:“真的很感谢你们公安民警,多亏了你们心系群众的利益,才帮我挽回了损失”。案例回顾 9月18日12时许,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接到报警称,在G235国道司前镇台边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有人员受伤。值班交警王畅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验。经报警人陈述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变道超车时,因操作不当与电动三轮车发生剐蹭,致使电动三轮车侧翻,货车驾驶员当场逃逸。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因受轻伤,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交警王畅立即组织警力兵分两组,一组查看公共视频跟踪,一组开展现场走访调查。13时许,在235国道旁的一空地内迅速锁定该肇事车辆,并找到了肇事嫌疑人董某。然而当王畅询问董某有关事故情况时,董某竟然说车不是他开的,驾驶员已经离开了。面对董某的狡辩,王畅立即将其带回中队审问,作进一步调查。 当交警将公共视频调出,显示货车上只有他一个人时,董某立即承认撒了谎,货车确实是他开的,但是他对事故“一问三不知”,拒不承认与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王畅仔细勘察电动三轮车刮擦痕迹与货车对比,全部吻合,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零口供”认定某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目前,董某因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罚款2000元。 据了解,董某是一名货拉拉司机,2020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记满12分,参加科目一考试一直没能通过,导致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货车是我全家的生计,眼看发生事故要自己赔,心里又害怕驾驶证异常被处罚,便铤而走险一走了之”董某事后说道。 案件虽然已经办结,然而面对林女士的医疗费用赔偿,董某却多方推辞,以没钱欠债为由拒绝赔付受害者林女士的医疗费用。林女士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身体各处不同程度擦伤,医疗费总计两万余元,经鉴定伤势情况为轻伤二级,“低保户”的她,实在无力承担这笔“巨额”的医药费。王畅本着"肩上有责、心中有民"的理念,与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董某多方面协调,最终帮助林女士全额追回医疗赔偿款。
目前,林女士经过手术及住院治疗已经顺利出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为感谢办案民警心系群众,及时挽回损失,10月18日上午,林女士为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送上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一心为民”的锦旗。 敬请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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