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对“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龙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基层党组织,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监测工作,查处温州市首例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案件。
4月12日,龙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龙港礼品党支部对龙港市礼品城开展第二轮的专项检查和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敏锐地发现,一家商户店内的货柜上正在销售印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保温杯产品,随即展开现场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是于近日从义乌福田国际商贸城采购6个印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保温杯产品用于批发销售。其行为已涉嫌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局现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对印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保温杯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案件还在办理中。 在开展线下实体店专项检查的同时,龙港市市场监管局还专门实施“建党100周年”线上监测工作,对电商平台、网店、微信公众号等共计22415家单位实行全面监测,并设置“奖章、纪念章、庆祝、中国共产党”等20个匹配词。截至目前,已发现匹配的监测词6305条,24条监测结果经核查暂未发现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