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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景园业委会成立过程违法郑州嵩山路办事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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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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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2021年4月10日下午6点多,张贴在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办事处辖区内豫景园小区门口的一纸公告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原因是豫景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内大部分业主毫不知情,也不知业主权利什么时间被什么人给代表了。

小区业主说:4月10日下午六点多在小区大门口贴了一张公告,公告豫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经主管部门合法备案,还列出了选举出的5名成员分工情况,底下盖了两个章,一个是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蔚蓝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一个是豫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落款日期为2021年4月10日。

小区啥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从没召开过业主大会?豫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被选出来的5个成员又是怎么产生的?小区大部分业主表示完全不知情!4月10日是个周六,这么重要的公告咋会选择周六下午六点多张贴?到底是公告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还是公告选出来的5名业委会成员限期接受全体业主监督的?

业主说(根据业主叙述整理):豫景园小区有1600多户业主,从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让业主表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突然出现了加盖豫景园小区大部分业委会(以下简称:豫景园业委会)公章的公告让业主一脸懵逼,豫景园业委会是咋成立的?业主代表是怎么产生的?谁代表业主投票选举了业委会成员?

小区一部分长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早就想成立业委会,以前折腾过几次,每次都因为程序方面出现不同问题未能成立,于是那些人就幕后操纵找不欠物业费的当候选人,一个代表被叫去参加选举大会的时候还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叫他去开的是啥会?

去年也是这帮操纵者召开几十个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委会成员,后来因为他们内定候选人等程序违规,业委会没能成立,今年他们又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还是那76个代表,当天实际到了70个,除了那76个代表其他业主一概不让进,候选人还是提前内定的,最后公告崔志广、张秀琴、叶前辉、陈兰珍和张卫5人当选,崔志广是主任,张秀琴是副主任,其他三人是成员。

根据《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代表可以幢、单元、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前,应当就会议内容书面征求本幢、单元、层业主的意见、建议。涉及表决事项的,应当将业主表决意见如实向业主代表大会提交。而豫景园小区的业主代表在去参加会议前有的对会议内容完全不知情,不可能提交其所代表的业主对表决的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没有业主代表提交其所代表的业主对表决的意见和建议!

另外《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八条中规定业主代表的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本规则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第三十七条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求第一款规定,业委会成员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而豫景园小区参加3月28日选举大会的76名业主代表中有53人都是长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请问这53名业主代表你们具备当业主代表的资格吗?你们的选举还有法律意义吗?更严重的是在本次公告中的豫景园业委会成员叶前辉不确定是否是小区业主,其居住的房屋亦未缴纳物业费。

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叶前辉居住的房子小区物业档案里根本不是叶前辉的名字,如果是叶前辉购买了二手房应该及时到物业变更业主信息,3月28日选举会召开前,与叶前辉毫无关系的陈兰珍(后当选为业委会成员)曾经到物业处要替叶前辉缴纳物业费,但其提供的叶前辉的房号信息与档案不一致,后叶前辉又到物业交物业费,因档案信息不一致,物业要求其提供相关手续变更业主档案后受理其缴费,叶前辉拒绝变更。

2019年郑州市二七区委员会组织部、二七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要求中强调,在首次业主大会组建或业委会换届补选时,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提出不宜作为业委会候选人人选的具体情形,做好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把关,确保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同步组建党组织。

关于印发《关于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2《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六条措施》第四项积极引导党员入选业主委员会中要求,实现业主委员会党员比例不低于50%,且党员人数不低于3人。而豫景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和3名成员中,仅有一人是党员,不符合《关于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豫景园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未提交涉及表决所需的业主意见和建议、76名业主代表中53人都是长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选出的代表中亦有不确定是否是业主的成员,党员人数仅有一人,远远低于规定的3人,为什么在种种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豫景园业委会能顺利通过备案,并且还刻了公章?豫景园小区所属的蔚蓝社区、嵩山路办事处在豫景园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是如何监督、监管的?是失职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为之?豫景园小区多数业主认为是蔚蓝社区和嵩山路办事处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环节出了问题!希望相关部门严查,撤销程序违法情况下成立的业委会,注销已刻公章!同时也希望豫景园小区的业主依法、依规、阳光透明的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取得双过半后再合法、合规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真正替广大业主维护权益,而不是被长期不缴物业费业主操纵,别有目的的指定代表去代表小区内的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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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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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种东西只能发表在发生地,发其他地方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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