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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返乡、春运、学校、药店防疫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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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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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月21日召开的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月28日开始,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类重点人员将加强管理
据通报,截至1月20日,我市已连续338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市卫健委副主任朱国晓介绍,为落实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我市对在市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入境人员,回温后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非法入境人员,一经发现,由发现地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落实“14+7+7”健康管理。除疫情防控措施外,其非法入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在疫情防控中,我市将对三类重点人员加强管理,第一类人员为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二类人员为新排查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要作为高风险人群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三类人员为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硬管控。不具备居家硬管控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硬管控的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部分返乡人员需做核酸检测
为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从1月28日开始,返乡人员(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朱国晓介绍,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各乡镇对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主动采样检测每周不少于30份样本。
发布会上还透露,目前全市有200家医疗机构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至今已组织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12万剂次。接下来,我市将分步实施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因公或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由于在境外面临感染风险,也按预约开展接种工作。
热点问题
落实错时错峰开学
记者:寒假期间,师生能不能返回老家过年或外出旅游?
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剑波:市教育局倡导寒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外出的,严格向学校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且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同时建立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实行精密智控。
与此同时,寒假仍要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要及时主动如实向学校报告;外出活动的师生,必须每天记录外出时间、行程、交通工具和主要接触对象,做到清晰可查;不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重点人群和实施居家硬管控的人员,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
此外,2021年春季学期,我市实行错时错峰开学,普通高中定于2月22日(正月十一)正式开学;小学、初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定于3月1日(正月十八)正式开学;幼儿园定于3月3日(正月二十)正式开学。
返校前,中小学教职工主动向学校专班组报告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报到时凭“大数据行程绿码+健康绿码+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凡跨省域外出返温的,返温后凭“核酸阴性证明+大数据行程绿码+健康绿码+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中小学生(幼儿)返校前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凭“14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进入校园;凡跨省域外出返温的,凭“核酸阴性证明+14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
凡入境的、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一律按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温返温管控机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春季学期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师生,学校要严格追踪查因。因病请假师生病愈返校前,要提供医院诊疗证明、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返校。
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将临时停运
记者:今年我市春运形势如何?针对新一轮春运,温州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杰煌:今年春运期间,预计客流总体平稳,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春运期间将适当扩充运力,控制客座率,扩大联网售票范围,开展电子客票和定制客运服务,做好夜间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和流量引导;在交通疫情防控方面,落实好防疫规定;严控高峰出行客流,引导旅客错峰出行;合理设立缓冲区;特别是根据高、中、低风险地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长途客运班线和实载要求,到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将临时停运。
据悉,今年春运自1月28日起至3月8日止,历时40天。春运期间,温州地区内高速车辆出入总量预计为1600万车次。春节假期(2月11日至18日)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5个省际进口冷链食品检查站24小时运转
记者:近日,浙江省制定了关于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的工作方案,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温州目前如何落实?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卢洪辉:我市于1月18日零时起,分别在苍南县、泰顺县的三个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沈海高速苍南服务区、甬莞高速马站服务区、文泰高速泰顺南浦溪服务区),两个省际国省道(104国道桥墩段、331省道泰顺彭月段),设立5个省际进口冷链食品检查站。24小时不间断运转,对入境的冷链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
检查中,根据承运车辆随附的进口冷链食品“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以及在“浙冷链”系统报备预约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如“三证”齐全且已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进口冷链食品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的,立即放行;“三证”齐全但未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上述信息的,现场在“浙冷链”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后,予以放行;“三证”不全但已通过“浙冷链”系统预约集中监管仓的,查验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与申报信息相符后,予以放行;“三证”不全且未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相关信息或未预约集中监管仓的,现场通过“浙冷链”系统登记相关信息、预约集中监管仓后,予以放行;过境浙江省的,通过“浙冷链”系统现场登记车辆号牌、司乘人员及联系方式和目的地等信息后,予以放行。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涉嫌违法,依法予以查扣,直接转运至集中监管仓。
此外,我市利用“浙冷链”系统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车辆进行持续管理。同时设立县级执法查扣冷链食品暂存仓,细化进口冷链食品依法查扣后预约进仓等具体操作流程,强化交通卡口及日常执法中查扣的进口冷链食品转移至集中监管仓的闭环管理。
寒假培训学员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记者:市教育局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寒假培训机构学员安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剑波:为确保寒假培训机构学员安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责任落实、人员管理、培训防控三个方面提出疫情防控“十个严格”。
在责任落实方面,我市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等四方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存在漏洞的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在人员管理方面,培训机构要严格审查学员健康。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须提供温州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温,如确需离温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要建立“一人一档”离温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温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除了做好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外,还要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温返温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此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培训规模,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环境消杀,机构食堂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监测药品暂停网络销售
记者: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的前哨,市市场监管局在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卢洪辉:我市加大了对药店的巡查检查频次,从严从紧开展零售药店的重点防控,并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用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
即日起,全市暂停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向市内个人消费者销售监测品种。对于治疗慢性病或者其他非监测品种药品,市民群众仍可在互联网平台(饿了么、美团、小程序等)下单购买,购买的药品可由药店调配后送达,也可就近在药店下单自取。同时,我市已建成“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119个,偏远山区、海岛的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便民服务点购买非监测品种药品。
顾客进药店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品种的人员将实行实名登记。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旅行史的购药人员,不得销售监测品种,相关人员信息按当地防控办规定的方式和途径上报。
去年9月以来,我市启用了浙江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选取全市531家零售药店(门店)作为常态化监测哨点,对600余种药品的销售数量、购买人数进行登记上报。截至目前,我市暂未发现异常波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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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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