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公安局: 我们是温州市佰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民民贷)的出借人,是(2020)浙0302刑初315号案件的被害人,我们曾在2020年10月26,27日分别向鹿城区法院,鹿城区检察院提交了《申诉报告》与《申诉报告(二)》,今向你们提交申诉报告(三),细述如下: 一,我们是认准政府发给平台的营业执照,相信银监会及金融办对其多次肯定与表彰,才与平台签订出借合同的,我们是被害人!如今民民贷明显存在资金转移和合同诈骗,鹿城区办案人员在没有查清资金流向的情况下,没有公布亏损明细,没有公布追赃责任人,匆匆给平台判轻刑,我们坚决不同意!要求市级领导主持公道,责令鹿城区办案人员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量刑,彻查出借款银行流水,增加追赃挽损力度,真心实意地为民办事! 二,我们要求办案部门对《申诉报告(二)》(附件D),逐条作出书面公示答复! 三,我们实证举报,民民贷给内蒙古通辽发放的出借款存在极大的漏洞,欺骗了政府,欺骗了出借人,存在明显的资金转移与合同诈骗。 律师向通辽借款人发了176份催款函,签收92份,拒收75份,无返单信息9份。在己签收92份中,有25份以短信回复明确表示:借款己向平台还清或声明没有向平台借过钱。75份拒收中,也有人表示没有向平台借过钱。具体见所附各列表。 1,证据: 附件A,176份发通辽催款函,其中92份已签收名单列表; 附件B,176份发通辽催款函,其中25份已还清或没借过钱名单列表; 附件C,176份发通辽催款函,其中75份拒收名单列表. 2,钱被谁拿走了?? 在25份已还清或没借过钱名单列表中,我们看到他们分别出示了各类还款证件(有的拿回了抵押的房产证,有的出示了还款凭证,有的出示了贷款结清凭证…),钱是实实在在被平台收回了,但平台数据显示他们仍是欠款; 有人说自己根本没有向平台借款,但平台却显示他们有欠款,钱去哪儿了?? 3,这些实证,揭露了民民贷转移资金的丑恶嘴脸,露出了转移资产的蛛丝马迹!请办案人员不要以工作量大为借口,为老百姓办实事,以这些实在证据为线索,彻底追查出借款去了哪?收回款又被谁转移到哪?以这25户的资料为线索,抽查,细查,查出所有出借款的下落,给我们受害人一亇答案! 在这样的实证面前,如果查不到资金去向,真让人怀疑是懒政?是庇护犯罪?还是有保护伞? 4,通辽这种小额农牧贷总计4000万左右,有办案人说量很大,语言不通,很难催收,也有办案人说,通辽贷款人只认华丹(民民贷老板)。这些都是站不住脚的理由!现在民民贷已立案,就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事,请求通过政府,请通辽政府从大局出发,协助收缴应收回的借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们被害人要知道出借款的真实去向!!坚决反对出借资金去向不明,就匆匆给平台相关人判轻刑!! 此 致 温州市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公安局 报告人:民民贷全体受害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 附件A,176份发通辽催款函,其中92份已签收名单列表; 附件B,176份发通辽催款函,其中25份已还清或没借过钱名单列表; 附件C,176份发通辽催款函,其中75份拒收名单列表; 附件D:《申诉报告(二)》(含《申诉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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