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温州都市报:[/url]截至11日下午3点,位于龙湾区文博馆(又名龙湾博物馆)西侧外立面的一处大型户外LED屏广告还未拆除,仍在滚动播放着广告。这离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的第一份限期拆除的通知书,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就在7天前,执法部门向该广告牌所属的温州市天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籁传播)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拆除。
这份名为《温州市天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日期是今年11月5日,被处罚单位为温州市天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法部门为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未经行政许可,在位于龙湾区瓯海大道与永强大道交叉口文博馆西侧外立面设置一大型户外LED屏广告。该广告高11.5米,宽20.5米,总面积235.75平方米,上方为LED屏播放动态广告视频,下方有“璞天传媒4008262728”字样。该广告于2017年12月正式亮灯运营至2019年10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当事人于去年10月12日接到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的通知书后,逾期未予拆除。根据相关规定,龙湾区执法局永中中队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 11日下午,记者来到龙湾区文博馆,发现在其西侧外立面的这处广告屏正在滚动播放着6个广告。广告屏几乎占据了整个文博馆西侧外墙,来往的行人在离文博馆数百米处就能注意到该广告屏。“再加上靠近瓯海大道这处车流比较密集的交通要道,其广告效应和效益十分显著。”一名知情人士分析道。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天籁传播的这个广告屏从2017年12月正式亮灯,到目前已有36个月。据了解,客户投放这个广告屏的时间以月计,费用为每月6万元,若投放一个季度以上则可以减少1万元。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天籁传播的这个广告屏每个月的投放量为6~10个。以5万元的折扣价计算,则该广告屏3年或可为天籁传播赢得1080万~1800万元的收入。
对此,市民王先生质疑:为何违法广告设立2年,执法部门才作出要求其责令改正、限期拆除的通知?而相关广告公司在收到执法部门的这份通知书后,却逾期不予拆除,“这份拒不改正的底气从何而来?”
温都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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