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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对不文明养犬开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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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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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经过3个多月的温馨提醒和告知,我市执法部门终于要对城市不文明养犬行为“动真格”了!昨天上午,鹿城区养管办联合辖区派出所依法对市区中央公馆和华丰园两户居民家中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立案,解决社区居民多年烦恼。
对照今年7月正式实施的《温州市养犬条例》相关规定,昨天被依法处罚的两户居民均存在养犬扰民行为,对周边邻居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如家住中央公馆的朱女士,占用小区公用绿地,铁链拴养了两只狗,一直是小区居民投诉的焦点。朱女士的邻居告诉记者:“那只哈士奇每天早晚都会吼叫,个头又大,那条路我们都不敢靠近。”
除了犬吠声扰民外,在小区绿化带里养狗还给周边环境带来损坏。有邻居告诉记者,中央公馆算市区高档小区,可是小区绿化带成了“狗窝”,一靠近就能闻到恶臭。虽然周边邻居意见很大,但在《温州市养犬条例》正式实施前,无论社区还是物业都对养犬扰民行为无可奈何,最后导致矛盾日渐积累。
昨天被依法立案查处的另一例养犬扰民行为,发生在距离中央公馆不远处的华丰园。小区业主诸先生因常年占用楼顶公共露台饲养犬只,被周围居民多次投诉。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有住户来社区反映,说自己半夜能听到‘狼吼’一样的声音,而经过我们入户查看其实是阿拉斯加犬。”民警还比划了下那狗的身高,称直立起来有成年男子一样的高度。
鹿城养管办和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当天入户查处时,虽然没有看到居民投诉强烈的阿拉斯加犬,但诸先生在楼顶公共露台上饲养了边牧和泰迪,同样违反了“一户一犬”的规定,而且犬只未按规定办理“犬证”。
执法人员昨天现场对4只犬只实施证据提存和抓捕,并对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立案查处。鹿城区养管办的工作人员周仁宇介绍,昨天是《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范围内第一起“警城联动”执法,通过证据提存抓捕犬只,并且两起案件将按照一般案件查处程序立案严查。执法人员现场告知朱女士和诸先生,根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户居民家中只能饲养一只犬,同时要为饲养的犬只办理“犬证”并接种疫苗,并且禁止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周仁宇还表示,养犬人接受处罚后,犬只会返还,但会按照“一户一犬”和限养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如果养犬人整改不到位,继续存在扰民行为,执法人员将从重处罚并没收犬只。
有法可依后更须“执法必严”
很高兴,困扰多年的“养犬扰民”有了破解之策。昨天是全市首次“警城联动”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很多抱着侥幸心态或持观望态度的养犬者敲响了警钟。
文明养犬是养犬者素质高低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环节。从今年7月《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后,“爱它就要管好它”再也不是一句空话。办理犬证、接种疫苗、外出遛狗要遵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些都是一名合格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有法可依并不等于有法必依,法律法规制定之后,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执法推进,久而久之就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昨天的“警城联动”给《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落地注入了“强心剂”,让心存侥幸或观望的违规养犬者看到了执法部门“执法必严”的决心和魄力。
如今,养犬的管理法规已经不再缺席,作为广大市民,我们既期盼养犬者的自律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也对相关部门的严格执法寄予厚望。一旦有居民举报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部门立刻予以反应,包括进行批评教育和立案处罚,才能让这项法规成为全民共识。最后,文明养犬需要群策群力,社区、物业、业主也应该行动起来,将文明养犬视为己任,让“文明养犬”的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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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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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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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坚持下去,消灭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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