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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jizuigeili

关于董直松私房遗留问题未执行改革开放后政策法令以处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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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26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五十年代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在可以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依据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天津市土地管理法关于坟地及公用房屋用地登记问题的请求的批复》(国土批[1996]90号)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解放后颁发的私有土地契证现均已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私有土地契证认定范围内的土地,目前仍由原所有人合法使用的,可确定其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已由其他人使用或空闲未利用的土地,原土地所有人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

关于“原私有土地契证认定范围内的土地,目前仍由原所有人合法使用的”情况,这一情况,我们检索了各地的做法也较为统一,均认可该户成员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列举如下:

1. 北京市:《关于五十年代河北省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可以作为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意见》京国土籍[2007]416号规定如下:虽然原五十年代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已经法律规定自然失效,但是其还是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的参考资料,证明了五十年代土地权利归属的状况。在土地确权登记时,原五十年代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所载该户成员目前仍然在使用该宅基地的,其土地用途和使用状况未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确认其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现状已经发生变化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核实后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2. 广东省:《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规定,土改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证据;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可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

3. 浙江省:《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浙土资办〔2009〕143号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应提供相邻双方签字确认的权属界线范围以及下列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的证明材料(土地房产所有证等);

(2)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证明材料;

(3)其他可依法确定为农民集体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土地权源依据的,应当提交土地权属来源和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以及具结保证书,并经乡镇、村两级盖章确认。

三、五十年代土改完成后长期不使用宅基地的后果

我们检索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相关案例的处置答复的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 同一宅基地土改时期登记在两户名下,长期使用的一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翟金海与翟光增宅基纠纷一案的函:双方讼争的宅基在土改时翟光增家填发的土地房产证记载系空宅基,以后也未使用。而该案在你院送达(89)民监字第251号民事判决书后,翟金海在邢台市民政局找到其土地房产证存根,证明他家对双方争议的宅基在土改时也进行了登记。一九六一年政府又给翟金海发了契证,进一步明确了其使用权,并长期使用。据此,以维护翟金海对争议宅基的使用权为宜。

2. 宅基地土改时期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权利人因与实际使用人纠纷长期未实际占用,因故产权变动至其他人名下的,权利人丧失宅基地使用权,但实际使用人应当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毕云亭与邢台市土产公司房屋纠纷案的批复:双方争讼的邢台市东大街117号房屋原属毕云亭所有,1946年被错没收,1948年发还,1951年填发了房产证,确认了毕云亭的产权。毕云亭在房屋发还时,未交付益众麻店的翻修费,多年不履行债务,才致该店未予还房。1956年公私合营时,益众麻店将房屋作价入股,毕云亭未出面主张权利,按照当时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房屋已属国家所有,现在时隔多年又提出产权要求,不应支持。因此,我们基本上同意你院的处理意见,即房屋归土产公司,由土产公司给毕云亭合理的经济补偿,最好是调解解决。

3. 对于土改完成后便离开原居所定居外地期间长期不使用宅基地且在此期间宅基地长期被他人使用或/并被确权至他人名下的情况,我们认为属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天津市土地管理法关于坟地及公用房屋用地登记问题的请求的批复》(国土批[1996]90号)的规定中“依法已由其他人使用或空闲未利用的土地,原土地所有人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权利人丧失宅基地使用权且暂无规定表明权利人可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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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当地政府最喜欢老百姓上访,上访是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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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kejizuigeili 发表于 2021-2-26 20:53
五十年代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在可以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天津市土地管理法关 ...

仅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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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kejizuigeili 发表于 2021-2-26 20:53
五十年代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在可以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天津市土地管理法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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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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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被代建成环城路188号和186号及拐连的南大街152号的建筑物依据自然资发[2020] 8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对其地籍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

事实和理由:

-,对于建国后从未离开过罗阳镇辖区居住的户主居民董直松(身份证号330329194208010081,终生未婚)名下至今无任何房产,其土地房产所有证(太         字   第1189号)上记载有租凭市斤的产量依据登记的地是否菜园地性质的问题依据1950年《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凡有农业收入的土         地,除本条例另有规定者外,均由其收入所得人交纳农业税"上规定及证上登记孤儿寡母的无房产登记及依据《土地登记制度》原始总登记一般结合       土地清查进行上的规定,其土地房产证上有租凭市斤产量依据的登记:土地不应分析研判为菜园地的依据。

二,其土地房产所有证(太字第1189号)上记载:“坐落城脚X(门)边,等级为甲级,种类为地"的土地是否宅基地性质的问题,依据


    参考的关联1943年的土地所有权状(证号1272号)上内容:“坐落地点:南门外,地类地目: 私有宅地,定着物情形:平房,面积:一分七厘一 “"的记载及附       带地图一 幅既2324号实测户地图记载的小路等 与1189号证记载上坐落地点及备考登记的面积112.2m2[1.7*66=112.2 (参考农业税面积计征法) ]也      与原证面积一分七厘一的面积等相符 ,依据参考《土地改革法》等规定,其土地房产所有证记载坐落城脚路门(X )边甲级地应具原私房私有宅地性         质。

三,有关董直松原私房宅基地性质的地的现位置问题及土地房产所有证( 1189号)原件及关联的1943年的土地所有状( 1272号)等原件的法律效力问题。

     1,依据参考相关证上的记载,以环城路口以及毛定初户为参考坐标,原私房据宅基地性质的地现应该在环城路188号和186号及南大街152号等房处,  事项答复上所谓原私房在南大街189号并有泰罗证字2508号的房产证,从网络查询可知是其侧对面的南外村会大楼。
     2,依据自然资发[2020] 8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上有关(一) :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的规定,对其保存的原件也应有效。

四,综上依据自然资发[2020] 84号规定应对其展开地籍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
      

信访事项本次办理情况2021-04-16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
       同编号2021020376450,诉求相同,我局已作出调查并答复。
     原调查答复中的南大街189号系村主任提供的]牌信息错误,就是信访人指认的地块,实际/门牌是南大街152、154、 环城路186、188房屋涉及的地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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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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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中央内务部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内字第二号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大行政区及各省人民政府:


土地改革结束地区,封建土地制度已经消灭,急需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以下简称土地证)确定地权房权,以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障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之规定.为此特作如下指示:


一,凡土地改革已经结束的地区,即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填发土地证的计划,周密布置,并教育干部认真颁发土地证.


二,填写土地证,以户为单位,是合于现在农村经济情况的.以往个别地区,强调个人产权,提倡分别单独填证,以致影响家庭团结和生产的作法,是不妥当的.如以户为单位填发证,涉及分家嫁娶等问题时,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三,填发土地证涉及土地丈量时,可采取普遍自报,重点抽丈的方法进行,一般不必实行普丈,以免拖延颁发所有证的时间.


四,各大行政区或省,可依照本指示原则,制定本地区颁发房产所有证暂行办法,手续务求简单,使农民易于执行,文字务求明了,使农民易懂,并报本部备查.


五,土地证式样,由大行政区或省,统一规定印制,分发各县.各地分发土地房产证时,应宣布旧文契一律作废/.


六,本指示颁发前,已填写土地证之地区,可维持原状,不再变动.\


以上各点,希各大行政区及省,切实研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与所得经验,随时汇报本部为妥.
    部长谢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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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执行内务部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的指示

(1950年11月21日第36次行政会议通过)

为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内部部内地字第二号<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本委会除制定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暂行办法>外,并作如下指示:
  一华东地区业已结束正在结束土地改革的地区的广大群众,普遍要求和颁发土地证,广大地区的土地改革工作,除部分地区外.在今冬明春也将大部或全部完成.为及早确定地权,保障农民在土改中已分得土地房屋的所有权,有利于恢复农村发展生产,凡经乡(村)农民代表大会通过,呈请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认为土地改革已经完成,封建制的土地所有制已经消灭乡(村),一律颁给土地证.尚未结束土地改革或正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则应充分的做好填证的准备的工作,以待土地分配完毕,即紧接确定产权,颁发土地证.
二,颁发土地证是完成土地改革工作的最后的一个重要步骤;这对于彻底的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定与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及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恢复与发展农村生产,起着极大的作用.通过颁发土地证,将使群众的政治觉悟继续提高,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更会进一步的密切.因此必须认真颁发土地证是一件有重大意义的群众性工作,各省(区)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工作进度的不同,做出颁发土地证具体计划,周密的布置,结合当前的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防止在发证中的单纯任务观点,或单纯的技术观点.
三颁发土地证是一件新的细致的组织工作,各地区应先后典型试验开始,吸收经验,然后广泛吸收乡村中的小雪教师,知识分子,经过教育,树立正确的认识,参加填写工作.再全面的展开.四,颁发土地证应与组织群众的冬春两季的生产运动结合起来,应充分进行群众的教育,使农民知道爱护自己的斗争果实,消除其生产顾虑,进一步树立劳动致富生产发家的思想基础.
五,各项具体问题的规定:
甲,土地证式样,由各省(区)依据中央内务部颁发的式样,统一印制;如遇与当地情况不尽相符处,可斟酌参考修改.印发土地证所用之经费,(包括纸张 印刷 运费 办公费 训练费 及损耗费等)由业主负担.在发证时,每份可酌收若干工本费,由各省(区)统一规定,但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乙,凡过去老区一结束土改,颁发过土地证的地区,可维持原状,不必再进行换发.凡土改典型的试验乡(村)所发之临时土地证或确定地权证明书,应一律换领正式土地证.
丙,土地证之存根,不得损坏,应作重要档案,妥为保存.
丁,发证后,各省(区)应分别原有与分得土地房屋等项,逐级进行统计上报.(表格式样另定).
戌,土地证颁发后,原有的土地契约,一律宣布作废.但没收征收土地之契约,应由地主或业主交乡人民政府及乡农民协会统一进行焚烧,农民原有之土地契约听便.
六,在颁发土地证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不好解决,如土地悬案,黑地等.各省(区)应注意研究掌握.以上指示,希各地其实研究,并将研究的意见及问题报告本委会.好好的我(豪想来超市) 2021/7/29 15:21:55
五,各项具体问题的规定:甲,土地证式样,由各省(区)依据中央内务部颁发的式样,统一印制;如遇与当地情况不尽相符处,可斟酌参考修改.印发土地证所用之经费,(包括纸张 印刷 运费 办公费 训练费 及损耗费等)由业主负担.在发证时,每份可酌收若干工本费,由各省(区)统一规定,但不得超过实际支出.乙,凡过去老区一结束土改,颁发过土地证的地区,可维持原状,不必再进行换发.凡土改典型的试验乡(村)所发之临时土地证或确定地权证明书,应一律换领正式土地证.
丙,土地证之存根,不得损坏,应作重要档案,妥为保存.
丁,发证后,各省(区)应分别原有与分得土地房屋等项,逐级进行统计上报.(表格式样另定).
戌,土地证颁发后,原有的土地契约,一律宣布作废.但没收征收土地之契约,应由地主或业主交乡人民政府及乡农民协会统一进行焚烧,农民原有之土地契约听便.
六,在颁发土地证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不好解决,如土地悬案,黑地等.各省(区)应注意研究掌握.以上指示,希各地其实研究,并将研究的意见及问题报告本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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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 国家信访局召开网上信访工作专题会议
https://www.gjxfj.gov.cn/2021-07/28/c_131009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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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 国家信访局召开网上信访工作专题会议
https://www.gjxfj.gov.cn/2021-07/28/c_1310092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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