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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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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声 明 书
本人叫董直松,现泰顺县罗阳镇毛竹下村卓家坑自然村人,原籍南外村人,身份证号330329194208010018,
本人现保存持有的泰顺县人民政府1952年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和1943年民国时期的土地所有权证及地号证明和1945年的共有权证明书等五份原件,
1952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上地类目下登记两处:其中一处登记座落在城脚路边的一分一厘七约78平方,此处县档案馆存根登记一厘七仅约11.3平方的土地房产,此处1943年土地所有证登记为一分七厘一的平房约113.99平方,即现泰
顺县罗阳镇环城路与南大街交叉圆角的环城路186号及南大街152号的店面房处的土地,另一处原件登记在小寨的两分九厘土地房产约193.1平方,县档案馆存根上房产类目下登记:小寨湾 茶厂 的字眼上有划线并在地类目上登记,民国时期
1945年共有权证明书上登记的董德标代管并共有并本人持有证件的三分六厘九土地房产约245.7平方即新城隍庙处,此上登记的土地房产本人从没有出售,也从未与有关人员和部门协商给以作价收购,也从未通知本人登记,本人也一直努力
在争取但无果,南外村委会在本人所有的土地房产上修建房子用于经营收租四十年以上,也从未与本人签订租约及给与租金,又在小寨处迁建新城隍庙也从未取得本人同意,另本人爷爷董宏怡另有两兄弟,其名下7个儿子的董氏子弟中,父亲董夫善1943年去世,叔父董焕然早年去了外地后,其名录入古今浙江名人录大辞典,其名人之事我近期才知,唯一当时在当
地在世的族亲叔父董夫清(家谱记载)在1952年牺牲朝鲜战场成烈士,姓名权被争议,有关部门也从未有此关系上给以我关爱,6个董氏子弟中,本人是唯一的家族血亲血脉,也从未说过放弃有关财产的继承,特此以上声明. 声明人:董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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