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19指挥中心在2020年6月30日4时51分接报:鹿城区金桥路吕浦花园2幢五楼发生火灾。消防部门、街道和派出所于4时56分到场处置。起火建筑为7层砖混结构单元式居民住宅,居民自住。火势于5时10分扑灭。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消防部门提醒,夏季高温来临,电气火灾的报警增多,广大市民要注意用电安全,及时排查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的吕浦花园2幢五楼506室门外墙壁被熏黑,并被贴上封条。与506室做了20多年邻居的住户沈阿姨,向记者讲述了惊魂一幕。 沈阿姨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险情。起火时间大约在4点多钟,她还在睡觉,听到老伴大喊,说着火了,就赶紧起来。“我打开门,就看到一股黑烟扑过来。”一家几口人,没穿外衣就匆匆往楼下跑。 沈阿姨说,起火那家人是一家三口,夫妻俩女方从大门开门逃出,男方通过阳台爬到505室脱险,遗憾的是位于起火点后卧室的女儿未能逃出。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消防部门证实。 记者注意到,吕浦花园的一些业主在微信里说,起火原因疑似是电瓶车电池充电不当引起。据沈阿姨说,“时常看到他们家把电池提到家里充电。”具体事故原因,还有待消防部门调查。
事后现场
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正确姿势有这些:
1.电动车应当在小区集中充电桩处充电,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
2.不可在车棚里随便拉电线充电,一定要用固定的插座,一座一充,不可飞线充电;
3.电动车白天或入睡前充电完毕。充电时间切勿过长,连续充电超过12小时,或充电器不合格,很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
4.电动车放置区域(房间)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周围不要放可燃物。
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小区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不要在楼梯间、过道
违规停放电动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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