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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阿婆说,她的右手往左的部分,就是她的宅基地
“他占了我家38平方米的宅基地建房,我们举报了五六年,他的房子没被拆,宅基地没还,法院都判了也没用。”上周五,永嘉沙头的赵阿婆通过本报新闻热线求助,称那处违章房屋离她家不到10米远,每天看着心里很委屈。
事实是否真如赵阿婆所说?记者前往永嘉沙头调查。
两家房屋相距不足10米远
在现场,记者看到赵阿婆的四合院北侧就是涉事房屋,两家距离不足10米。
两家房屋相距不到10米远
赵阿婆说,她房子北侧的光线和通风都被违章房屋阻挡,她去理论多次,可对方依然坚持强占她的宅基地,这让她非常难受。
“我爸爸去世早,我妈妈给别人做保姆养活我们,她当年一个月赚50元,就这么攒了1800元从亲戚手里买下这套四合院。从1991年开始,这周边的宅基地就是我们家的,一直相安无事。后来邻居谢某兄弟要建房,他们的宅基地紧邻我家的宅基地,没想到他们竟趁我们兄弟姐妹外出务工时,占去我家38平方米的地。”赵阿婆的儿子谢先生说,谢某兄弟建房子有两间5层半。他们一家从2014年就开始维权,可对方的房子依然“屹立不倒”。
“我们什么办法都试过了,该找的部门也都找过了,还是没用,希望你们能帮帮我们。”谢先生说。
记者来到谢某兄弟家门口多次敲门,始终无人应答。
省高院认定非法占地建房
谢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永嘉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限谢某在30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落款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
而谢某对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永嘉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永嘉县政府维持了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谢某一家还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撤销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永嘉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这两年来,永嘉县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了行政判决和行政裁定,各级法院都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其“非法占有土地建设住宅”的事实。
然而,两年过去了,违章依旧没被拆除。
沙头镇镇长解释为何难拆
记者了解到,依照法定程序,法院认定的违章建筑应由属地政府部门组织拆除。
但沙头镇政府为何迟迟没拆违?
沙头镇金镇长解释,省高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指出,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时,应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基本居住权不受侵害,如果拆除那38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势必影响到整幢房屋的安全,“除了这38平方米,其他部分是合法建筑不能被破坏,这让我们怎么拆?”
他介绍,这两年来,他和同事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不是他们不作为,实在是没有办法拆除。他向永嘉县政府等相关部门上报请示后,决定先在谢某房屋(违章部分)墙体捣几个洞。然而这样的举动,还是惹上官司。
“今年1月4日法院将开庭,谢某告我拆他房子违法,因为这房子是他在村里的唯一住处,他认为我侵犯了他的居住权。”金镇长说,拆与不拆都会被人起诉,实在非常为难。
金镇长还提出了几项折衷的办法,他经多方努力以及跟永嘉县领导请示,尽量争取一个在永嘉上塘的安置房指标,两家人其中一家如能接受这套指标并拆除现有房屋(无房户才能享受这套安置房指标),这样一来矛盾就化解了。
镇政府另一工作人员说:“这两家人都是同宗亲戚,关系这么近,又没什么深仇大恨,有什么矛盾是解不开的,为什么不坐下来接受调解?”
谢先生表示,他会和家人再商量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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