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莲花路莫好克洗衣店欺负顾客
我是一名勤工俭学的女学生,2020年4月6号4:40分,我把自己的棕色大衣(于2019年12月15号购买)交给温州市鹿城区莲花路52号的莫好克洗衣店(在温州市有二十多家连锁店)进行干洗,当时,我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对衣服进行了口袋以及整体的检查,没有任何问题。然而过了一天,4月7号下午3:28分,莫好克洗衣店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表示衣服有严重色差,无法进行干洗。我不相信,于4月8号早上9点多和家人一起去店里查看情况,发现原来的棕色大衣出现了大面积的严重色差,衣服的颜色由棕色变成了白色,由此,我要求店里对我的衣服进行赔偿,然而洗衣店一直在推卸责任,表示我的衣服问题是由我自己造成的。没办法,我只好打电话给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对他们说明事情的经过。表明自己如下几个观点:1.衣服交给工作人员时,我自己已进行了检查(可查看门店监控器来证明事实),衣服没有任何问题,且收衣服时,工作人员理应对我的衣服进行查看,若有大面积的严重色差,当面就应该指出,但是当时店员并没有任何表示。而是衣服离开我一天之后,说我的衣服出现严重色差。2.我要求用监控器来进行调查,公司经理表示不愿意且不可能把全部监控给我看,表明只能给我查看少部分监控,然而这样,我不知道不给我看的监控里是否有人对我的衣服做了什么手脚。3.工作人员表示一天之内衣服并没有也不可能有时间对它进行干洗,我赞同这个观点,然而我的衣服由原来的棕色变成了现在大面积的白色,可能是洗涤喷雾造成的,不然颜色不可能褪变的如此严重。4.干洗店说给我开出的取衣发票上以标注了衣服有面料色差,然而我并不赞同此观点,首先不仅仅是我的这条衣服,几乎只要是正规的干洗店,对开出的取衣发票上都写有“面料色差,油性污渍”。这是洗衣行业的一种万能化格式,不仅仅是我的衣服发票上才有的,洗衣店这么做是在欺负消费者。其次,衣服有微小色差是普遍情况,一件衣服不可能一点色差也没有,然而从棕色变成大面积白色,这很明显是人为造成的。我的以上观点得到了投诉部门工作人员的认同。我提出了我的要求:1.对被损坏的大衣进行恢复。2.按照洗衣行业有关的赔偿计算规定,对我的大衣进行赔偿(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的,丢失的,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所购衣服在半年以上的,年折旧率为20%,不够一年按一年计算,逐年递增。)我的衣服于2019年12月15日购买,800元(有支付宝记录可供检查),洗衣店应对我的衣服进行600元的赔偿。 投诉部门工作人员为我的事情与莫好克洗衣公司进行沟通,经投诉部门沟通后,温州莫好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承认他们对我被损坏的衣服负有一定责任,但是不愿意对我的衣服进行赔偿,该公司的王经理提出只能退回我的洗衣费,然后赠送我两次洗大衣的机会,总价值110元。 我不认同该公司的解决方案,故没有与他们达成协商一致。消费者协会表示我接下来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该事情。听一位洗衣行业的朋友说,莫好克旗下的门店手段非常硬,不会轻易对顾客损坏的衣服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赔偿,这种事情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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