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2823|回复: 0

温州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复制链接]

5

主题

0

回帖

2

积分

嫩笋

积分
2
发表于 2020-1-3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做好社会各界捐款以及抗击疫情所需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捐赠物资接收调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社会捐款通道

温州市红十字会
❂ 捐赠账户
户名:温州市红十字会
账号:19210101040005987
开户行:农业银行鹿城支行
❂现金捐款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辅楼5楼521室
联系人:黄玉洁、郭传明
联系电话:
0086-577-88960731
0086-13968836484
0086-13868663752
❂  扫码捐赠
扫码直接捐赠
备注“抗击新型肺炎”

1.png

温州市慈善总会
❂  捐赠账户
户名:温州市慈善总会
账号:354558361180
开户行:中国银行蝉街支行
❂  现金捐款
地址:大南门莲花路蝉河大厦西首二楼
联系人:肖国庆、林舒舒
联 系 电 话 : 0086-577-88229020 、 0086-13355877866 、0086-13736718195
❂   扫码捐赠

支付宝搜索“[url=mailto:“wzscszh_001@qq.com]wzscszh_001@qq.com[/url]”进行捐赠,或扫码直接捐赠,备注“抗击新型肺炎”

2.png




物资捐赠通道
❂  接受捐赠的物资范围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医用防护N95 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口罩、防护目镜、手持红外测温设备、免洗手消毒液等。

❂  接受捐赠的物资要求

要求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由专业人员对捐赠物资进行问询解答。

❂  捐赠途径境内捐赠接受单位

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叶腾俊
联系电话:0086-577-88960726、0086-13819703686;

市慈善总会:
联系人:夏拓
联系电话:0086-577-88229067、0086-18357818602。

以上物资寄送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 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潘江波
联系电话:0086-577-88581161、0086-13353399388。

境外物资捐赠接受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 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潘江波
联系电话:0086-577-88581161、0086-13353399388。



重要说明

1. 捐款用途:防疫抗疫急需物资、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所需等。


2. 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 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捐款人以网上在线捐款为主要渠道,捐款时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4. 上述联系电话拨打时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5. 定期公布社会各界捐款及捐赠物资接收情况、用途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6-16 09:27 , Processed in 0.040056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