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100 发表于 2024-3-26 08:31

某小区有业主如此停车被处罚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强,许多车主为贪图方便将车停到了公共绿化带上,试图把绿化带当成临时停车场。此举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而且破坏绿化,严重影响城市面貌。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多起群众投诉,反映辖区南汇街道瑞锦组团绿地内停放多辆机动车,对刚种植的绿化草坪造成严重破坏。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周围的绿化有被车轮深深碾压的印记,草皮翻起,泥土裸露,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调取了车辆所有人信息,并一一联系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当事人承认为图一时方便在绿地内停车,并认识到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会及时将停放的车辆驶离绿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这些绿地内乱停车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车辆驶离后
园林绿地内违停行为损坏绿化植被,影响市容环境,希望广大车主文明停车,莫因贪图一时方便而被行政处罚,自觉做新时代文明人。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三)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物、停车、放牧、动用明火、开垦种植、倾倒废弃物;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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