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无缘 发表于 2024-3-11 19:35

床垫亮相禅街人行道?

公共空间和市容环境是每一位市民共同享有的资源。商家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占用道路。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逻管理时,处理了一起床垫占道案件。

图为历史文化街区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原来,近日禅街一家宾馆计划进行宾馆设施提升,决定将原先的设备进行甩卖,于是在门口张贴广告,甚至还将贴上了清仓甩卖标签的床垫搬到店门口人行道上用于吸引来往路人眼球。该行为不仅占用公共道路,影响市民正常出行,还破坏了禅街的历史文化风貌,违反了相关规定。针对这一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管理并予以劝导。宾馆负责人也认识到了占道甩卖行为的不妥之处,表示将配合整改,便组织人员将占道的商品和床垫搬回店内。

广告也要广之有“道”,宣传也需文明宣传。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呼吁广大商家,进行商业活动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要重视对公共空间和市容环境的尊重和保护。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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