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mhzd123 发表于 2024-3-1 08:25

这样出租房屋可不行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许多回乡过年的务工人员也逐渐返回温州重新投入工作。在异乡生活,有瓦遮头是件头等大事,因此,本地房屋出租的广告也逐渐多了起来。这其中有部分房东为了贪图便利,随意将房屋出租的广告张挂在小区门口的树木上,希望以此招徕客人,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违法。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就查处了一起乱张挂案件。


事发地位于双屿街道垟田网格,该处建有多个安置房小区,出租房房源充足。当天执法人员发现树枝上张挂的房屋出租广告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现场向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并不得再挂。当执法人员下午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又将房屋出租广告张挂于树枝上。当事人该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存在拒不改正的情节,执法人员向其发放了谈话通知书,要求其到中队谈话并接受进一步处理。现当事人已接受处罚,承诺不再乱张挂小广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随意张挂、贴的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实则破坏市容环境,如果涉嫌虚假广告更是容易造成恶劣影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房屋出租广告请通过正规的方式宣传,不要触碰红线,得不偿失。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及时查处,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面貌。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张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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