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ongv 发表于 2024-2-28 10:43

3月起,温州电价将有大变化!

3月即将来临,下月起,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4〕21号),温州市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将进一步调整。






首先,在峰谷时段上,与先前分时电价政策比较,3月起,温州取消了春秋季电力尖峰时段。






由于春秋季电力供需总体平稳,峰谷时段调整为高峰、平段、低谷等三个时段。在2至6月与9至11月的春秋季,每日8点至11与13点至15点为高峰用电时段,17点至24点为平段时段,0点至8点与11点至13点为低谷时段。


在电力供应仍较为紧张的夏冬季,峰谷时段仍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四个时段。每年的1月、7月、8月与12月,尖峰时段为9点至11点与15点至17点,高峰时段为8点至9点与17点至23点,平段时段为13点至15点与23点至24点,低谷时段为0点至8点与11点至13点。


并且,今年3月起,温州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10点至14点设置为深谷时段,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在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上,大工业电价与一般工商业电价略有不同。大工业电价尖峰时段上浮98%,一般工商业则上浮65%,高峰时段两者分别上浮65%与50%,低谷时段,春秋季两者均下浮55%,夏冬季下浮62%,深谷则均下浮80%。






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平段电价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不含容(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大工业电价用户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则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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