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600 发表于 2024-1-26 09:34

温州一娱乐场所股东被拘留!

温都讯 永嘉县公安局近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擅自拆除消防查封封条的责任人田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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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县瓯北街道某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当即对该场所予以查处并责令停产停业。


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停产停业核查时,发现该场所未履行消防救援部门的处罚决定,且经催告后仍未停止营业,随即对该场所予以强制执行,在入口处粘贴查封封条。


近日,消防执法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已擅自将封条拆除,并重新营业,即对该场所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证,该场所股东田某明知场所被消防救援部门查封的情况下,仍撕毁消防封条并进行营业,已构成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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