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5148070 发表于 2024-1-18 15:16

温州一企业向职工借钱,14年后被告知要人没了或80岁后才能还 ...

   周女士今年74岁了,她的女儿帮她向科林热线88612315反映称母亲之前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时自己给公司垫付一笔医疗保险金至今都还没拿回来,来看记者发回的报道:
   周女士的女儿告诉科林热线记者,母亲在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工作了二十多年,在退休时因为资金问题所以让每位职工垫付了5000至20000元不等的医疗保险金,现在距离单位给周女士开具的“暂借退休职工垫付医疗保险金”的收据已经过了14年,周女士还没拿到单位应还的钱。


   据周女士的女儿说,之前都是职工年纪大了过世后厂里才会把欠着的医疗保险金还给家属,现在说是要等职工年满80周岁才可以返还。周女士的女儿觉得这个规定不合情理于是向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的工作人员询问何时能拿回欠款,对方的答复令人心寒,职工家属听到后感觉到不适。
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工作人员:之前是要人没了(就还),现在是80周岁就可以了,等你妈时间到了就会打给你。
     记者联系上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负责人周先生了解情况,周先生向记者介绍了厂子的历史情况。
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负责人周先生:我们是老集体企业,是温州工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单位,我们是1991年就停产了,是个老困难企业特困企业,我们总共职工有500多,全部是自己垫的(医疗保险金),每个人大概垫下去的钱最多是2万多,最少是5000。
     负责人周先生说最近几年有职工说要求公司退还之前垫付的保险金,公司并不是不退只是经营实在是遇到了多方面的困难。
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负责人周先生:最近他们(职工)就是说要退钱,说自己那个钱(医疗保险金)是自己缴的,现在年纪大了要退钱,如果说叫我们一次性退掉,企业没有这么多的钱,总共欠职工大概800多万,哪来的钱啊?后来我们那个集团决定了到80岁,我们全部把它付掉,给职工有个协议的。
科林热线记者:协议是是有公示吗?还是有发给这些职工?
温州市海瓯运动鞋厂负责人周先生:职工都知道的,这个协议是集团跟他们协调好的,他有职工代表到集团公司里去开会协调好的。
      负责人周先生表示现在的规定都是集团和职工代表在2020年开会敲定的,可记者回访退休职工周女士,周女士表示完全不知道这个会议也不知道是谁代表了自己。职工代表可以代表全部的退休职工吗?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优秀女律师夏海玲律师表示关于借款问题,职工代表无法代表全部职工。


夏海玲律师:单位里如果有一个工会,这里面选出来的职工代表,那是可以代表职工的,涉及工资福利待遇等,这些工会是可以代表的,但是这是一个借款的问题,他(工会)代表不了的。另外,如果只是说今天可能有几十个人到公司去,明天有几个人到公司去找,这些人他说他是职工代表,只能说他只能代表他自己的意见,不能代表其他职工的一个意见。
     同时夏海玲律师表示退休职工周女士提供的借据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所以职工是作为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公司还钱无需等到80周岁。
夏海玲律师:没有写什么时候还的话,职工是作为债权人,我是可以随时要求公司还钱的。
     周女士的家属告诉记者最好是公司能主动还款,如果公司还是坚持要等到老人80岁,自己也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科林观点


我认为,既然是向个人借款,那就没什么代表不代表的,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的授权,否则任何人都没有替别人做主的权利。企业有困难我们可以理解,但不能把问题加上“历史”俩字就不是问题了,也请尊重债权人的意见,一方面要继续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包括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一方面要与职工个人一对一做好沟通协商,包括延期还款如何补偿,赔付等等,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变更方式,集团公司也不要把路堵死,见死不救,非得打上一场明知不可能赢的官司,把最坏的结果当成结果。


来源:科林热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温州一企业向职工借钱,14年后被告知要人没了或80岁后才能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