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718204 发表于 2024-1-11 17:03

温州一酒店被立案调查!他们居然…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16日,苍南县公用执法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灵溪镇某酒店存在私自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25日,我局对该酒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酒店私接原水管处接接口,引水至酒店泵房处供水,该行为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及《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改正违法行为并补交水费,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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