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meng110 发表于 2024-1-11 16:23

光天化日,一男子在瑞安干出这事?!

近日,热心市民在“天瑞地安”客户端爆料平台留言反映,陶山镇环乡河河道内有一名男子违法电鱼。从市民拍摄的视频中看到,一名穿着蓝色上衣的男子,站在一张简易的泡沫板上,一边划船,一边用通着电线的网兜进行电鱼。



男子所到之处,鱼儿纷纷翻白,漂在水面上,大鱼小鱼“一扫而光”。不一会,男子的鱼篓里就有了不少渔获,甚至还有手指大小的幼鱼。看到有人在观看,男子也并不慌张,自顾自地继续“电鱼”。










热心市民气愤地表示,这条河道内经常有人在违法电鱼,严重破坏了河道的生态资源。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打击这种严重侵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记者查询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将问题向陶山镇进行了反映,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问题反馈至陶山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该男子已经不在现场。






在此,渔政部门呼吁,电鱼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也是国家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鱼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会损害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环境。同时,电鱼本身是高危行为,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漏电,会给自身和他人带来生命危险。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切莫贪图一时美味或为一点蝇头小利,用生命安全做赌注,进行非法捕捞,伤鱼也害己。若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大家及时向公安机关、渔政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热线:65912395,或者直接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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