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五令 发表于 2024-1-8 17:28

温州医生出轨人妻后!停职!名誉扫地!






1月8日,市民赵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举报称,2022年12月份,他通过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发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伤外科(急诊外科)副主任医师孙某某,存在勾搭有夫之妇,婚内出轨患者,破坏他人家庭婚姻的行为,而涉事女子宋女士是赵先生的妻子(两人已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为此,赵先生多方投诉举报,希望能够对孙某某作出严肃处理。
1月8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得知此事后,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约谈了孙某某,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其作出停职处理,同时,院方还表示,网传信息不完全属实,该事件的女方当事人并非孙某某诊治的患者。
男子举报:医生婚内出轨有夫之妇,对医院处理结果不满
“我手里有几十段视频,两人在车内的对话清楚地记录下来了两人的出轨事实。”赵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是在2022年12月份通过车载监控视频,发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伤外科(急诊外科)副主任医师孙某某出轨自己妻子一事,刚得知两人的不轨行为时,赵先生痛心疾首。
据赵先生介绍,他和妻子宋女士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分别是12岁和11岁,结婚十多年来,两人感情一直很稳定。事情败露前,宋女士开始频繁和赵先生闹矛盾。事情败露后,宋女士有意复合,但双方最终于2023年1月初进行了协议离婚。
从2022年12月3日开始,赵先生开始通过向医院反映、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等各种途径举报孙某某。根据赵先生提供的举报材料,2023年10月23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app平台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此回复称,经查孙某某存在不当行为,涉嫌违反社会公德,医院已约谈并予以停职处理。赵先生可前往医院查阅相关材料。“他(孙某某)没有道德底线。”赵先生对医院的处理方式不满,他希望按照法律法规对孙某某进行严肃处理,出具书面行政处罚,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
医院回应:已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部分网传信息不实
那么院方对孙某某的处理依据是什么?停职是否为最终的处理结果呢?1月8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该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医院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经过半年多时间严肃、认真地调查后,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在请教律师团队以及请示上级部门后,对孙某某作出停职的处理。当天下午,记者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进行门诊预约时发现,输入孙某某的姓名已经查无数据。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就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只有孙某某与一名女子交流时的语音记录,医院希望当面与女方当事人沟通,来进一步确认事件的性质,但被拒绝。因为孙某某在医院内并未担任领导职务,从一名医生的角度,院方对其作出停职的处理已经是从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
此外,该工作人员强调,经查看医院就诊记录,可以确定涉事女子并非孙某某的诊治的患者,网传信息有夸大和不实之处,据了解,目前孙某某也已经对此进行报警。
律师看法:“停职”只是一种临时处理方式
那么医院对于孙某某的停职算是处分吗?若医护人员婚内出轨又将会面临哪些处分呢?当天,记者就以上问题对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峰进行了采访。
黄亚峰表示,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一般只有“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和开除”四类,所谓“停职”实质上只是对被调查人员的一种临时的处理方式,最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调查结果来决定后续的处理措施,并不是对工作人员的处分措施。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一般应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一般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后,才能作出相关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理论上也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和有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飞越梦想 发表于 2024-1-10 10:52

做医生都这么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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