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津龙 发表于 2017-8-15 16:00

对温州广播电台有关“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网络经济”报道的评论(9-11)


       点评:这次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网络经济作为我市的“一号新产业”,是有关“一号”的一个新的提法。以往也有过种种所谓“一号”的提法,我觉得把网络经济作为“一号新产业”更有可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首先,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网络经济是收入弹性较高的产业,即相对于经济增长从而人们收入增长的速度,网络经济是增长速度更快的产业。也就是说,网络经济属于后劲较大的产业。因此,发展网络经济有利于温州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其次,尽管温州当地的网络经济相对落后,但考虑到在外温商,温州又有发展网络经济的有利条件。例如,深圳的九九加一公司董事长林立人,就是中国“十大网商”之一,公认的中国互联网银行创始人。广州的沈亚等温商创立的唯品会,是在美国纽交所(NYSE:VIPS)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在相关电商惨淡经营的情况下,唯品会近年来股价暴涨10倍,成为中国电商企业中一匹黑马。而阿里金融上报到金融监管部门的阿里网络银行的申请报告将注册地设在温州,也正是看准了温州发展网络银行的有利条件。
       因此,利用温州人遍布全国的商业网络,整合内外温商的网络经济资源,有可能改变温州在网络经济发展上的落后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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