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津龙 发表于 2017-8-15 12:19

参加2010中国(温州)民间资本发展高峰会-2010-5-15

“新36条”下温州民营企业投资机遇与选择
——在“2010 中国(温州)民间资本发展高峰会”上的发言
按:本文为5月15日上午“中国(温州)民营企业资本运作培训班”和下午“‘温州经济发展智囊’高端闭门圆桌会议”上的发言要点。

5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5年前的2005年,国务院曾经出台过《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两个“若干意见”都是36条,前者被人们简称为“非公36条”,故后者为“新36条”。
“新36条”下,温州民营企业面临怎样的投资机遇与选择呢?
民营企业最想进入而又最难进入的是国有单位垄断的部门,这也是前后两个36条的重点。改革以来,我们一直在鼓吹和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部门。“非公36条”颁发以后,我们满以为民营企业的“非禁即入”终将打破垄断的制度壁垒。然而,改革30余年,“非公36条”5年来,垄断局面基本上没有改变。
事实使我们不得不进行反思,究竟民营企业的进入是打破垄断的条件,还是打破垄断才是民营企业进入的条件?
中国的垄断部门本来就是行政部门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这种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部级单位,看来是难以通过自下而上的民营化而自发地从垄断转变为竞争的,行政性垄断只能靠更高的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地强制打破。只要中国坚持市场化改革,只要对垄断造成的不公和腐败的危害性有足够的认识,权力中心终将下定决心打破垄断。
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可以相机进入。这种进入应该以完全民营意义上的机构进入,而不宜以参股意义上的资本进入。经验表明,国有资本哪怕只占微不足道的比例,国有资本的代表人也有可能掌握全部的控制权,因为政府监管部门在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之间不可能中立而天然地倾斜于国有资本。
尽管“非公36条”和“新36条”都不大提农业,似乎对农业投资早已不是问题。其实,无论是农业的现代化还是农产品的创名牌,都离不开企业家对农业的投入。例如创造了中国茶业“彩云红·红岁”品牌奇迹的,就是获得过“中国十大策划专家”、“中国十大广告策划人”称号的姚研成。而对农业的投资,首先涉及的是土地产权制度包括土地的流转制度。相对说来,山地的土地制度较易突破,而温州的山地占土地面积的78%。
与“新36条”提到的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相联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技术等产业,是最值得温州民营企业投资、部分企业也已经成功地进行了投资的产业。要使这种投资成为不仅只是正泰、华仪、聚光科技、奥康等少数企业的行为,而要形成某种程度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就需要较多企业的配套进入。这就离不开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
而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则又是“新36条”所鼓励的民间投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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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陈工孟培训的题目是《发挥民资优势 推动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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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Procusa风险投资公司总裁培训的题目是《企业如何与风险投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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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陈工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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